建筑抗震都有哪些“规矩”要遵守?

20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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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在建筑抗震这一块,国家规范必不可少。为了规范抗震支架的生产使用,国家多次出台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该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技术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医院、学校、大型商场、居民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于2014年10月9日发布,于2015.8.1起正式颁布实施,并做了如下强制规定:1.0.4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5.1.4 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应采用抗震支吊架。

《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
CJ/T476-2015

于2015年3月4日发布,2015年9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其对建筑机电抗震支撑的技术规格要求给予了明确规定。《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JGJ 339-2015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规范对建筑机电设备抗震设计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国外先进国家的经验(以美国为例)

美国的机电抗震支架设计历史可以追溯到1947年,NFPA13规定建筑自动喷淋消防系统的抗震支架设计方式,也就是说美国是在消防领域开始了抗震领域的设计要求。随后在上世纪60、70年代,美国又开始定义了建筑机电抗震支架系统,应用于水、暖、风、电等机电设备的抗震需求。

而在2004年美国联邦紧急事务局FEMA和美国土建工程师协会ASCE联合发布了《风管和水管的抗震支架安装》(规范属于国家法律条文)。

虽说我们国家建筑机电抗震起步较晚,但只要决心规范,未来中国建筑必将越来越可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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