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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支架在国内的发展史
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后,建设部对原来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及抗震支架进行了修改,做到:大震不倒,中震可修,小震不坏。
2014年10月9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颁布《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GB50981-2014,从2015年8月1日起强制执行。
设计基本要求:标准是使建筑给排水、供暖、通风、空调、燃气、热力、通信、消防、防排烟等工程设施要抗震,以防发生二次伤害。
抗震支吊架设计范围:
1、冷热水、消防、空调等管道系统抗震支吊架适用范围:
悬吊管道中所有超过1.8kN的设备;
所有大于等于DN65以上的生活给水、消防管道系统。
2、空调、通风管路抗震支吊架适用范围:
所有直径大于等于0.7m的风管系统;
所有矩形截面积大于等于0.38㎡的矩形风管。
3、电力系统管道及电缆桥架系统抗震支吊架适用范围:
所有内径大于等于60mm的电气配管;
所有重力大于等于150N/m的电缆桥架、电缆梯架、电缆线盒、母线槽。
4、当管道中安装的附件自身质量大于25kg时,也应设置侧向及纵向抗震支吊架。
在2015年3月4日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编号为:CJ/T476-2015
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由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颁布的《抗震支吊架安装及验收规程》,编号为:CECS420:2015。
由此可见,建筑机电抗震是民生意志的要求,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有利于民生的重大事件。
2014年10月9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颁布《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GB50981-2014,从2015年8月1日起强制执行。
设计基本要求:标准是使建筑给排水、供暖、通风、空调、燃气、热力、通信、消防、防排烟等工程设施要抗震,以防发生二次伤害。
抗震支吊架设计范围:
1、冷热水、消防、空调等管道系统抗震支吊架适用范围:
悬吊管道中所有超过1.8kN的设备;
所有大于等于DN65以上的生活给水、消防管道系统。
2、空调、通风管路抗震支吊架适用范围:
所有直径大于等于0.7m的风管系统;
所有矩形截面积大于等于0.38㎡的矩形风管。
3、电力系统管道及电缆桥架系统抗震支吊架适用范围:
所有内径大于等于60mm的电气配管;
所有重力大于等于150N/m的电缆桥架、电缆梯架、电缆线盒、母线槽。
4、当管道中安装的附件自身质量大于25kg时,也应设置侧向及纵向抗震支吊架。
在2015年3月4日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编号为:CJ/T476-2015
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由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颁布的《抗震支吊架安装及验收规程》,编号为:CECS420:2015。
由此可见,建筑机电抗震是民生意志的要求,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有利于民生的重大事件。